李锦记被认定为“中国驰名商标”
-- 李锦记(中国)销售有限公司外事部 林毓杰
2006年10月
2006年10月,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认定“李锦记”商标及图为中国驰名商标。
这是继李锦记获得“中国名牌”和“2003-2005年度全国百家明星侨资企业”两个国家级荣誉之外,李锦记获得的一个国家级认定,意义非凡,对日后李锦记在国内外的打假维权活动,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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